住在皇后區的李女士22日致電本報表示,她把車賣掉後行車證遭買主盜用,自賣車後至今已收到15張罰單,罰款上千元。她屢次到法庭解釋,雖然罰單取消,但卻無法停止接收罰單,每次收到罰單,都要請假去法庭解釋,她每天都擔驚受怕再收到罰單。

李太太曾前往紐約州汽車監理廳(DMV)、州眾議員孟昭文辦公室、市議員顧雅明辦公室投訴,均無結果。她希望將自己的賣車經歷讓更多華人知道,以防其他人再次發生這樣的噩夢。

李女士說:「去年7月30日我們與買主達成交易,以1500元的價格出售了一輛櫻桃紅色的1995年份道奇(Dodge)七人座廂型車,並於8月2日前往DMV取消車牌,按規定車牌被取消後,行車證也應該失效。但在轉交車輛時只把車牌摘下,行車證貼紙仍然留在車窗上,沒想到買主居然沒有申請新的行車證也沒有按時進行車檢。我們因為新買主到處泊車和車檢過期獲開15張罰單,所有的罰單都寄往我家的地址。」

為了解釋清楚,每次收到罰單都令李女士和丈夫心理壓力巨大,最近還收到了寄自布碌崙一間追債公司的追債信,李女士表示,從去年9月2日收到第一張罰單至2月15日收到第15張罰單,這段時間精神幾近崩潰。

李女士表示,這樣的事情實在無法理解,她已經收到了因行車證和車牌不符開出的罰單,為什麼就沒有人查看到底是什麼問題,她也親自前往DMV投訴,但工作人員只給她一張表格,讓她填好後寄往州府奧伯尼,但都是石沉大海。

李女士說:「開始我還恨那兩個買車的華人,現在我真的恨政府,整個政府嚴重無能,居然找不到一個可以投訴和求助的機構,民選官員也沒有用處,真是失望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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