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 第10号。经2004年12月8日商务部第17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佈,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为规范汽车品牌销售行为,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汽车品牌销售活动,适用本办法。全文共六章四十六条。
目 录
1实施办法
2章节
2.1 第一章 总 则
2.2 第二章 经销商的设立
2.3 第三章 供应商规范
2.4 第四章 品牌经销商规范
2.5 第五章 监督管理
2.6 第六章 附 则

 


如果想要買車或換車也可以考慮外匯車從美國買車回台灣,有關加拿大美國留學生運車回台灣關稅及費用計算等相關資訊可以參考car2tw外匯車網站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ar2chin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